2007年3月6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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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政府为新农村建设“纠偏”
海明威 田刚 李建敏

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,有一段文字为那些误读了“新农村概念”的地方干部提了个醒。政府工作报告说,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必须把重点放在发展农村经济、增加农民收入上……坚持因地制宜、从实际出发,坚持尊重农民意愿,维护农民权益,反对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。”
  “形式主义”和“强迫命令”在中国启动“新农村”建设的这一年多来,时而在各地发生,有些例子甚至让人“啼笑皆非”。例如,福建漳州市平和县坂仔镇西坑村号召农民建起了40多幢小别墅,成为当地政府大力宣传的明星“小康村”,但西坑村却因此欠下130多万元贷款,成为当地百姓沉重的负担。四川省绵阳市农业科技示范区内建了5个别墅小区,农民住着贷款修建起的欧式豪华别墅,却在为一日三餐发愁。由于不能按照规定领到土地被统征后的生活补助费,许多住别墅的农民为了生计,不得不离开别墅,举家外出打工。
  全国政协委员、九三学社四川省副主委陈厚生说,他们在2006年作了一个调研,发现“部分地区新农村建设在推行过程中带有浓厚的政府自编自演、城市化病、示范政绩式痕迹。”
  陈厚生的调研表明,造了房亮了灯、实现了“城镇化”的“新农村”因为脱离了农民的实际需求,非但没有改善农民生活,“在有些地方农民因集中居住远离耕地,使得原来的庭院经济也几乎被摧毁,导致耕种和生活成本上升,农民负担加重。”陈厚生说。
  我国政府显然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。从去年4月到今年1月,全国5400多名县委书记、县长先后接受了中央统一组织的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培训”,培训目标明确,即“准确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”。“中央显然十分了解基层的情况,在基层对新农村有些认识上不统一的时候,组织各位基层干部集中学习,是十分必要的。”全国人大代表、西南财经大学教授纪尽善说。
  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》指出建设新农村要“发展好农村经济,建设好农民的家园,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”。“因此,建设新农村首要的任务依然是发展农村经济,让农民过上好日子。建设好农民的家园应该是在这个基础之上再考虑的。当然,这还要看各地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,因地制宜。”纪尽善说。
  纪尽善在提交给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的建议中认为,当前,新农村建设应着力解决好农民最急切的问题,例如吃水难问题、看不起病问题、子女教育问题等等是当务之急。
  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,今后“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”要“稳定发展粮食生产、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、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、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。”专家认为,政府及时纠偏、态度务实,新农村建设走上理想的彼岸当可预见。